【广东】化州市平定镇清清食品店未按照许可范围从事餐饮服务经营活动被罚款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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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信用中国(广东茂名)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化州市平定镇清清食品店,该店未按照许可范围从事餐饮服务经营活动被处罚。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处罚相对人类别

个体工商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化市监处字〔2023〕153号

处罚类别

没收非法财物;罚款

罚款金额(万元)

1.0000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00000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违法事实

未按照许可范围从事餐饮服务经营活动

处罚依据

《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第六十条

处罚内容

1、依法没收涉案的物品;2、处以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的罚款。

违法行为类型

民事违法行为

行政相对人名称

化州市平定镇清清食品店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工商注册号税务登记号事业单位证书号社会组织登记证号法定代表人92440982MA54K1LEXK----------莫*

处罚决定日期

2023-04-21

公示截止日期

2024-04-21

处罚机关

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数据来源单位

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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